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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1) 一九八七年六月三至十八日,熊助孝、范桦赴日考察日本消防检定协会试验室建设。
(2)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二日,灭火器检测部梅如松、康洪祥赴西德艾哈德·布尔卡德股份公司检查生产状况及质量, 并对灭火器用压力显示器抽样。
(3)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一日,梅如松参加在北京举行的ISO/TC21消防设备技术委员会第十次全会及4个工作会议,5个分技术委员会会议,并成为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分技术委员会积极成员(P成员)。
(4) 一九九二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日,李跃伟出席在巴黎举行的ISO/TC21/SC2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分技术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5)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一日至九月一日,李厚林参加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赴美考察团,考察美国质检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6)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八日至二十日,李跃伟出席在澳大利亚举行的ISO/TC21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以及TC21/S G、WG会议。
(7)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五日至十八日,香港消防处防火组副总长林振敏先生一行三人前往中心洽谈进入香港市场的灭火器及其它产品的监督检验事宜。
(8)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周永魁、金义重、梅如松、毛毅平赴香港消防处进一步洽谈进入香港市场灭火器监督检验事宜。
(9) 一九九六年四月,朱青、康鸿翔赴香港消防处及有关单位进行技术考察。
(10) 一九九六年六月,金义重、马伟光赴韩国三星公司检验生产状况及质量保证体系,并对缓降器产品进行抽样。
(11) 一九九六年六月,万明、戎军赴泰国高威达分公司检查生产状况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对缓降器产品进行抽样。
(12)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至十月二日,中心主任范桦随公安部考察团赴奥地利有关消防部门进行技术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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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室

主任职责:
1、 负责对中心的全面领导,主持制定中心的质量方针及目标、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全面负责技术动作和确保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2、 监督和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 负责中心在自身建设和发展,贯彻执行有关领导机构的各项要求;
4、 负责人员考核、调配、奖惩工作,以及中心的机构设置和调整;
5、 负责审批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6、 负责中心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和召开检验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检验工作中的问题,审批有关技术方案;
7、 布置非检验业务方面的工作任务;
8、 批准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与报废;
9、 负责审批中心质量体系文件,审核中心科研课题;
10、 对重大事故做出处理决定;
11、 批准有关业务出差、仪器设备请购等。


副主任职责:
1、 协助中心主任做好中心日常工作和各项管理工作;
2、 当中心主任不在时,主持中心日常工作,审批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3、 负责建立、运作和保持中心质量体系,使之有效地工作,负责和组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4、 负责组织中心质量手册的制、修订工作;
5、 负责组织质量体系文件的制修订;
6、 负责组织对检验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8、 主持对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9、 主持中心的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人员情况
主 任: 范 桦
副主任: 金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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